武大珞珈人字[2016]7号
关于开展第二、三学术梯队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第二、三学术梯队人员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武大珞珈人字[2014]4号)有关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6年-2020年第二、三学术梯队人员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条件
按照《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第二、三学术梯队人员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2016年4月12日—4月18日)。
个人对照选拔条件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术梯队人选申请表》,并附相关实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材料清单,于4月18日前报所在二级学院。
(二)二级学院推荐(2016年4月19日—4月21日)。
各二级学院(部)成立学术梯队人员选拔工作小组,根据选拔条件,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评议,确定推荐人选,经二级学院(部)院长签署意见后,于4月21日前将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汇总上报人事处。上报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术梯队人选申请表》(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
2、《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术梯队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
3、综合推荐报告1份。由各二级学院(部)出具推荐报告,说明推荐人选产生的过程及申报理由。
4、实绩材料。经教务处审核的教学情况证明;代表个人学术水平的参加教学工作以来发表或出版的论文或著作原件;教学、科研成果获奖或技术鉴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审核章);获奖证书原件;实绩证明材料清单。
(三)专家评审(2016年4月22日—4月25日)。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对达到基本条件的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分别确定为第二、三学术梯队人员。
(四)公示(2016年4月26日—5月1日)。
入选第二、三学术梯队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发文,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学术梯队人员的选拔,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二级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好落实,严把推荐质量关。
(二)请各二级学院(部)按时提交材料,超出限额或逾期提交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三)2014年入选学校第三学术梯队的人员,若想参加本次第二梯队评选的,需完成已签任务书中所列明的全部目标,方能参加本次学术梯队第二梯队的评选。